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北京自考网2023-05-18 18:06:40北京自考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一.学士学位申报程序

1 .学位申报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0日,申报对象为符合现有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申报工作实行在线处理。 网站是https://zikao.bjeea.cn (在线业务处理)。

考生登录“个人中心”后,在“业务办理”中点击“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报”进行申报的考生必须按照系统提示仔细填写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 学位审查费为一百元

2 .学位照片采集支付成功后,于3月21日至3月23日进行照片采集工作毕业时采集照片的考生,无需重新进行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摄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摄影)负责,采集费用30元。

考生自行采集照片的工作在手机小程序上采用在线自助处理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采集详细流程的,查看附件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交照片,或者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申报无效

3 .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预计6月中旬结束,考生不参加也可在6月下旬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4 .学位证书号查询考生在领证前登录自考个人中心,进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学位状态"栏中点击"学位信息",即可查看/下载/打印"考生学位信息表"

5 .证书颁发学位证书颁发详见学位申报表

二、本次学位申报专业

1 .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物资学院等9所主要报考的本科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学位申报工作将于下半年进行)。

2 .本期开始,已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专业(本科)四个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达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

在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取得毕业证书2年)内,申报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的学位申请北京理工大学学位后,不得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

注意事項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付款、采集照片,逾期不能办理

三.咨询途径

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进行查看

附件: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照片申请小流程收集流程

北京教育試験院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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