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内蒙古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动态新闻2024-03-09 14:54:37自考教育网

内蒙古教育信息讯(记者李艳红)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通知,将于8月7日至10日,做好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要求各地做好2022年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内蒙古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内蒙古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按照要求,7月31日前,各盟市要将普通高中录取未通过考生的考试成绩合成后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此外,各盟市根据招生高校在盟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中考成绩等,综合考虑确定5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盟市确定的五年制高等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履行公示,无异议,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成绩合成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进行。 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计入各科目总分的满分分数。 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各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各30分,累计总620分。 换算方法:本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以上不符时,对该科目进行加权计入累计总分。 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考生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的满分分数本盟市相应科目的满分分数。 如:某考生物理30分,盟市物理满分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该生物应计入5年制高职累计总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录取总分合成,按单科加权后相加,四舍五入整理。

招生高校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总量,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就业前景等因素,合理编制各盟市招生计划,所有专项计划都要一个一个编制专业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教职成函[2020]14号)。 五年制高职医学类专业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等政策规定应当在专业备注中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予以注明。

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以艺术、体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幼托等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配置所有专业招生,新010

五年制高等学校招生高校(含民办高校)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两免一补一助”政策,后两年高等学校教育阶段按当年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特殊类专业和民办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招生专业高于“两免一补一助”政策收费标准,应按招生计划进行说明。

招生计划专业笔记描述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场所、资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设定的男女比例,以及转职后2年高等教育阶段的专业名称等。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参照我区现行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第一次志愿,招生分盟市,计划分校、分专业公布; 第二次志愿和之后的志愿招生计划按学校和专业发表,不再按盟市。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准定位”网报方式,遵循“专业志愿者清”录取规则录取。 第一次报名提供盟市、学校、专业分类排名信息,第二次报名开始后,不再提供学校、专业分类排名信息,区分盟市。

按要求,未在全区中考统一网上报名或通过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录取。 各五年制高等学校招生高校加强新生入学管理,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比对等方式,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审查,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行为骗取加分资格,尤其是对试图冒名顶替的新生报入学者取消学籍,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 同时,配合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安等部门彻查,依法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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