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考官的学校和专业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官学校的基本条件:
在专业内涵建设上,报考主考任务的学校教学水平较高,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在全省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有健全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和完成任务的专职人员。有完善的专业课程实验(实习)基地和师资队伍。
二、专业安排
1.2020年4月起,新生:专业报考按我省自考调整后的学校和专业计划执行(详见附件),老考生继续由原学校测试。2021年起,所有考生由调整后的考官学校进行专业考官考试。
江西警官学院主要考试专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