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法拟修订 将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修订几次)

今日新闻2023-11-26 12:24:38自考教育网

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将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增加对海洋生态保护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于1982年通过,1999年修订,2013年、2016年、2017年三次修订。这部法律自实施以来,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待修改完善。

海洋环境保护法拟修订 将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修订几次)

草案修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将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实践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共10章97条,修订后的法律共9章116条。草案修改完善了立法宗旨,增加了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容,明确海洋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源头防治、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责任”的原则,进一步收紧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增加了海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等规定。

根据自然保护区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草案将修改《海洋自然保护区划定与分类标准》的规定,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草案明确,国务院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增加对海洋生态保护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用于海洋生态保护补偿。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草案还增加了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规定。同时,加强岸线保护,建立健全自然岸线管控体系,明确严格的岸线保护范围,加大岸线分类保护和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划定沿海建筑物的退让线。

在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制、重点海域综合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和重点海域“区域限批”制度,并增加了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此外,修订草案还增加了海洋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和申请的规定,并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习记者罗相如)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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