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舞弊(湖南自考本科作弊)

今日新闻2023-12-16 19:28:13自考教育网

红网时间11月16日讯(记者潘进)11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17日结束。大多数考生遵守了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人作弊。为严肃考试纪律,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学院拟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11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net)发送违规通知,告知违规考生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及依据,并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自助系统查询。

考生对认定的违纪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或者考生收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送的告知违纪事项短信之日起3日内,向市(州)教育考试院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提交或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答辩意见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查看公告或收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短信,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1-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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