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理学笔记(张文显法理学思维导图)

今日新闻2024-03-11 07:08:33自考教育网

法理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是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这种特殊地位首先是由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一般性和法理学课题的根本性所解决的。

张文显法理学笔记(张文显法理学思维导图)

第一,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以“一般规律”,即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律”,首先是指整个法律领域或整个法律现实。

法理学应当以各种部门法和部门法为基础,应当是对各种部门法的概括性研究,是对各种部门法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

其次,一般法是指古今中外的所有法律。法理学应该是对古今中外各类法律制度及其发展阶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该能够解释所有的法律现象。

当然,中国法理学在学习的时候,也要着眼于自身的法律问题和法制建设。

二、法学基础理论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规律,但其内容并不是所有的一般规律,而只是一般规律所包含的一般问题和根本问题。

法理学属于最高层次的法律知识体系,负责探索法律的普遍或最高原则,为法学和法律史的各个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和思想指导。

法理学以其对法律概念、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的系统阐述,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性质、功能及其内外变化因素。它主要涉及法律的一般概念,而不是具体的法律知识。

第三,法学方法论

法理学除了一般法学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还是法学方法论。

法理学的历史一再表明,研究工作中使用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效,对科学研究至关重要。

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和基本问题

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法理学作为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如何确定其理论内容,即法理学应该研究哪些理论问题。

第二个方面是如何把这些相对独立的理论内容按照逻辑线索组织起来,使之成为一个结构良好的逻辑整体。

本法理学的理论内容概括为三个基本理论问题,按照以下逻辑线索进行组织和分析。

第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律是什么?

这类问题也被称为法律现实问题或法律本体论问题。它是法理学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问题之一,千百年来一直争论不休。

这个问题需要讨论法律的定义、本质和特征,分析法律是由什么要素构成的,研究法律的起源、效力、层级、范畴、体系、程序等具体问题。

还要学习法律中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包括权利、义务、责任、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第二个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律应该是什么?

这种问题被称为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或法律的价值问题。它和第一类问题一样由来已久,备受争议。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对同样的行为、利益和要求做出不同的反应,直接原因是它们反映了不同的法律价值。

法律价值的概念包括法律价值的概念以及法律与秩序、自由、正义、平等和人权的关系。

第三个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律如何与社会互动,如何影响社会,社会如何影响法律?

法律在影响社会的过程中也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各种社会因素可能使法律强大,也可能改变或扭曲法律。

法律演进的过程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同时也有自己的历史。

2022年10月16日周日,8:23,去清远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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