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专业调整通知(天津自学考试专业)

今日新闻2024-03-31 07:20:48自考教育网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号文件(教职〔2018〕1号)精神和我市自学考试实际,对现有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自考专业调剂范围

天津自考专业调整通知(天津自学考试专业)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市仍在开考的专业(包括已宣布暂停考试但未暂停毕业证的专业)。

二。天津自考专业名称调整

目前本市开设的部分专业的专业名称不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的要求,将对专业名称进行调整。专业名称原则上按部成人办[2018]1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调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对比见附件。

三。天津自考专业名称调剂时间

2021年6月30日前,开考专业(含已暂停但未暂停毕业证的专业)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含专业代码),报考毕业的考生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2021年6月30日后,所有已开考的专业(包括已宣布暂停考试但未暂停发放毕业证的专业)均采用新的专业名称(含专业代码),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以新的专业名称申领毕业证。

四。天津自考专业类型调整

根据《专业清单》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类型统一为两类专科和本科 (专升本),原“基础段”专业改造为专科和:00。

动词(verb的缩写)天津自考专业计划调整

2019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的专业规范。公布后,本市各专业考试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专业调剂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剂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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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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