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强基计划简章出炉!

高考资讯2024-07-16 07:06:13读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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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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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强基计划简章出炉!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成绩,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以第一类条件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满分的75%。考生高考成绩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我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及范围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的生源省份和招生计划。2.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要求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重点投放优势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考生须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我校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和工程力学。所有招生专业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相关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的考生;(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时间安排报名时间:4月10日-30日确认考试:6月10日-20日确定入围校考考生名单:6月26日前校考时间:7月4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录取时间:7月5日前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强基计划报名、入围、校考、录取等相关工作,我校将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所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可通过“非破格”和“破格”两种方式申请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第一类考生须通过“非破格”方式申请,第二类考生须通过“破格”方式申请。对于第二类考生,若后续经我校审核不符合“破格”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的条件时,自动转为第一类考生,且所报专业不变,考生无需重复填写专业志愿;(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高考选考科目。如因高考选考科目填写错误而影响入围校考和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3)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4)若因考生没有按时完成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5)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不收取报名费。(6)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五、选拔程序(一)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二)报名考生确认考试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考核以及后续录取的资格。我校将在完成确认考试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三)入围校考办法对于第一类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若部分招生专业入围名额未满,则从暂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相关专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组织审核并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该类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该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环节。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入围我校考核环节。(四)高校考核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后续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我校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后,我校将按照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对考生开展录退工作。未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者视为放弃后续录取的资格。1.面试: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特色分别制定测试方案,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面试采取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测试全程录音录像;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作为面试考核参考资料。综合素质档案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为准。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在体质测试前凭三甲医院有效证明申请免测,免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时排在参加体质测试考生之后。注: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我校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六、培养方案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人才培养模式天津大学充分发挥新工科集群优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相关交叉学科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注重对学生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塑造和培养,依托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专家人才,实施对强基计划学生的引领和培养,通过进一步夯实学生基础、加强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与能力培养,来达成人才培养目标;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按要求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3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邮编:300354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电子邮箱:tdzb@tjueducn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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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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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领导机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三、报名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五、工作程序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3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六、录取原则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七、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八、监督申述机制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九、简章解释权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4月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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