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面试原文公告来袭!这些注意事项记得看!

热点时事2024-05-28 16:05:28自考大萨斯

哈喽,大家好,勇敢的牛牛来啦!

距离教资面试还有10天的时间

各位同学准备好了吗?

你们是否还在担心

面试需不需要做核酸?

会不会延期?

教资面试原文公告来袭!这些注意事项记得看!

你们是否也和牛牛一样

看不到公告全文

没有安全感

别担心

今天牛牛帮大家整理了

各个省份的面试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

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9日(个别考点可适当延长面试时间)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做好考前14天每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并在进入考点时提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见附件)。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临时隔离检查点观察,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研判,作出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或禁止其考试的决定。

  四、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面试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期间须佩戴口罩,面试考试时是否摘除口罩须遵从考区疫情防控规定。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六、考生考前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

附件: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4日

广东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3733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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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别提醒: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7日),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考生持此表进入考点,如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考试当天需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且必须符合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无发热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才可进入考点。

3.所有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进入湖南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4.因防疫形势变化,各考区会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须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自我防控

1.在外省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湖南,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从考前14天到考试结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原则上不离湘,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勤消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从进入考点开始须始终佩戴口罩,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否则影响参考,后果自负。

1.考生在2022年1月3日-9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防控健康卡,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下考时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湖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jsfzzxtzgg/202112/t20211224_21323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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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身体健康监测温馨提醒

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要求,现将我省本次面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按要求于考前14天(即2021年12月25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直到考试当天结東。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最后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点,在当天候考时上交。

二、截至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29个面试考点学校所在区域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考生均可正常赴考。

三、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或“行程卡”绿码,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仍≥37.3℃,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五、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六、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以免绿色健康码出现异常)。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能力,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以最好的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附:1.《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下载】

2.《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点击下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4日

四川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sceea.cn/Html/202112/Newsdetail_2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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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月9日举行。现将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打印《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症状,须持考前48小时内在省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抽题、备课等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环节按照要求摘戴口罩。

(六)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身份核验环节,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人员。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

(九)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十)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和各考区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docx

2.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江西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12/1/art_25653_377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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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起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

一、从12月24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桂来桂人员,需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入桂。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考生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因面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和体力活动,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广西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有序接受检查和入场。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未携带智能手机的考生,可由同行人员代领健康码或出示当天日期的纸质健康码“绿码”。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间距须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试讲、答辩期间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六、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成功申领“广西健康码”(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申领),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情况。健康码如果显示为“红码”或“黄码”,要尽快与所在单位、社区及辖区疾控部门联系,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由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给予转为“绿码”后才能参加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1160_277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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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致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1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请于2022年1月3日至9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提前准备考试规定证件,遵守考试要求。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分别在考生进入封闭区和候考室时进行考试有关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手表、手机、电子设备、书包、资料等非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请考生妥善安置自己的物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因本人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的后果。

(三)做好交通出行安排。请提前熟悉考点、考场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尽早出发,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请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雨雪等极端天气应对,注意交通和食宿安全。

二、做好个人防疫

(一)及时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4日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并保持通行码为绿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脱发之家}、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考前我院将统一通过大数据核查考生健康码情况,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考生进入考点须上交《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开始进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请考生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以及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按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必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须在1月6日上午8:00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四)特殊情况进行隔离考试。考生属于以下情形并确需参加考试的,考前请主动联系考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联系方式见附件2),按防疫要求在普通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进行隔离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须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考生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以及进出通道等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考生和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携带手机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过网络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

(三)主动监督举报。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如发现涉考违纪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祝福每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23日

山东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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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防疫安全篇)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流调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健康卡和《流调表》,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候考室交监考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使用手机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同时,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三、所有考生均须至少于考前14天(12月25日前,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的记录为准)返津,且提供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在津参加考试。

  天津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查询网址:http://wsjk.tj.gov.cn/ZTZL1/ZTZL750/YQFKZL9424/wjwyljgxx87/202112/t20211216_5752253.html。

  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在线实时查询相关有资质的APP调取的电子报告均可。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4.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追溯日期内有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感染者关联轨迹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重点涉疫地区和追溯时间根据国内疫情变化随时调整,可关注“健康天津”{脱发之家}或“津云”客户端及时获得重点地区排查管控政策。

  6.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橙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若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不得参加考试,并立即实行临时隔离观察措施,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

  五、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调表》,显示考前14日内无天津市外旅居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八、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候考室、抽题室及备课室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九、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脱发之家}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

天津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zhaokao.net/zkzx/system/2021/12/20/030004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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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0〕352号)等文件规定,保障广大考生、考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报名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考区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自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报名时应首先仔细、全面阅读面试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详见附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切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要把堵车、入场检测时间等因素考虑在内。考生应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符合入场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后符合入场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贵州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zunyi.gov.cn/ztzl/zyjy/zxdt/202111/t20211124_71776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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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吉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防疫提醒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即将在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此前,我省已在面试公告(2021年11月29日公布)中明确了本次考试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近期,我国本土疫情多源输入,多点并发,部分地区出现聚集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防疫要求再次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所居地和考区当地政府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  

  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避免非必要外出。  

  三、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监测。按照面试公告中的防疫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填报《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详见面试公告附件3、附件4)。  

  四、从考前7日开始,所有考生须随时查看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者状态。如果“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含带有“*”标识14天到达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等其他异常情况),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若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不得参加考试,并立即实行临时隔离观察措施,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  

  六、 积极配合做好入场检查。考生需自备口罩进入考点、考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提前准备好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健康监测卡》、《承诺书》,主动接受入场查验和体温测量。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3日

吉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jleea.com.cn/2021/1223/3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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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至9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2. 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报名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防疫要求,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安排。

3.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因疫情形势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4.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官网、{脱发之家}、短信等途径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防疫具体要求。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九、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样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日

浙江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1537d45470c017d6f9771060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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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面试》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面试防疫要求特别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安全有序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对自己健康状况做出真实承诺,并填写《参加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2022年1月8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6日起计算;2022年1月9日参加考试的从2022年1月7日起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自行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自理。本市或外埠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可。

二、所有考生非必要不出京,且应从考前第14天开始,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检查并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五、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六、面试当日,考生应遵照以下要求:

1.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到达后,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拒不配合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进入考点时,应出示和提供以下证明:

(1)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现场使用 “北京健康宝” 进行本人扫码登记,并且结果显示为“绿码”;

(3)疫情防控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后显示为“绿色”;

(4)提供本人签字的《参加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

上述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考点时,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4.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七、进入考点的所有考生按指定位置有序候考、抽题、备课、面试以及离场;在各环节避免拥挤,保持防疫安全有效距离。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乏力、腹泻等相关症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配合考点防疫处置程序,终止面试。

八、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脱发之家},及时了解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北京地区面试相关规定,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附件:参加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北京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bjtcc.org.cn/xxgg/2021-12-24/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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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1日举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河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mp..com/s/1b79B-0-4Si5ZaVsXElN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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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形势,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组考防疫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前疫情防控准备

1.“健康码”申领: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的申领工作,并确保绿码状态。

2.个人情况申报:考生如有以下情况须第一时间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

①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身处因疫情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②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但未超过14天人员,或为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应在考前14天(12月25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作为考试入场凭证,考生考试时按考点要求上交。

4.完成核酸检测: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从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人结果须在本人“龙江健康码”上可查,考试当日考生须向考点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

5.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考前应避免非必要外出,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试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

  1.面试当天,考生须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及面试试讲时可以摘下口罩,其余时间,考生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完成如下操作:

①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②扫描考点“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进行核验;

③上交《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④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若高于37.3℃,须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对于体温仍不合格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考点主考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及防疫工作检查。

  4.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凭《出门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1日

黑龙江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112/t20211204_18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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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告知书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平安考试,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市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脱发之家}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考前考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7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并签名承诺,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測,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坚決杜绝非必要的緊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兔影响个人正常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等症状的考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按照考点所在市防疫防控要求处置。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山西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sxkszx.cn/news/20211223/n405811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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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举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文件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一、考生需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辽宁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j.hld.gov.cn/xwzx/gsgg/202112/t20211201_1076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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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关于2021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的公告

请考生注意按照各考区开考的类别、科目正确选择考区。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3.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码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4.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5.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6.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自带的书包或手机专用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放置在考点设置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码二维码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一般指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地级市、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登机(车、船)。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前被有关部门划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外省市推送的其它重点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③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7+7”健康管理期间,严格按要求做核酸检测。考试时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海南省考试局

2021年12月2日

海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ea.hainan.gov.cn/ywdt/shks/202112/t20211202_310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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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告知书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近期,由于我省西安、咸阳等地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能否按期举行考试,需要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做出研判。

在此期间,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外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不聚会,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及时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动态。

1.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

2.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

3.{脱发之家}(陕西考试招生)及微博(陕西考试招生)

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排,将在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前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3日

陕西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sneac.com/info/1024/74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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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面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请考生考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异常(非绿码)的考生必须遵守当地考试组织机构的考试防疫要求。

三、做好赴考防疫工作

面试当天,考生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1.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2.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3.遵守考点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疫实行属地管理

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适时调整考试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于考前14天起关注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措施。

云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jyt.yn.gov.cn/web/4a4b6eea2e394b9fb0ab9e5d469e909b/8844a3c5bce04c149b87da2a8e82c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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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第1号)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9日在全省14个市(州)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平安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考前14天内须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异地旅居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监测与登记。

二、考生到达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考前24小时内健康码绿码(截图A4纸彩色打印、本人签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及《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如考点所在市(州)要求考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

三、考生参加考试需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环节需摘掉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抽题、备考等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作答(试讲)时不强制佩戴口罩。

四、考前14天内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按照考点所在市(州)防疫要求处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五、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考生“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行程码”为“非绿色”和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生应密切关注全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密切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官微和考点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合理安排赴考行程时间,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4日

甘肃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ganseea.cn/html/tzgg/7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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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021年12月25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做好核酸检测。考生需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单),并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携带至考场上交。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5日

安徽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93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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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 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 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 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 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 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四、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有 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 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 14 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 37.3℃时,应服从现场工 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 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 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 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 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七、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 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河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henan.gov.cn/2021/12-03/2359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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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考生在考前体温监测中发现有咳嗽、发烧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应提前向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所有考生应及时了解所在考区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试前,考生应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回,并按当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候考室时,须摘除口罩,手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在候考室及备考室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试讲及演示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过程中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继续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七、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hbea.edu.cn/html/2021-12/12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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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举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

四、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12月26日起,建议考生尽量避免跨省流动以及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对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于考前3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 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

福建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eeafj.cn/jszgksgsgg/20211201/1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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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关于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的提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对即将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作出如下提示:

1、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9日如期举行。

2、建议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沪。

3、面试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最新变化,适时调整原公告(《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中的防疫要求,请考生定期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做好考前相应准备。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上海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s://shehr.sh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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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须按报名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生在考前14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至少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面试室试讲环节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应佩戴口罩离开考场。

4.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请及时就医,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其他

1.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

2.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3.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要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脱发之家}“江苏招生考试”、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3日

江苏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1-12-24/26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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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 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 号)和《重 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 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我市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二、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厅〔2020〕8 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 号)的精神,考生须做 好考试前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及相关工作。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从考前 14 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 量。在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 个人防护。

(二)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 14 天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 态,相关机构将分别在考前 14 天和考前 3 天监测“健康码”和“通 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 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 新的考生本人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为 “绿码”方可入场。

(三)填写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 试面试承诺书》(附件 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入场时上交。

(四)温馨提醒

1. 考试当天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 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 确有必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点安 排。

3. 考试结束后,考生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以及疫情防控部门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三、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考生面试通过后自行到教 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 询、下载、打印 PDF 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 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 “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 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1 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 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 试报名资格。2021 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认定事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 彩色打印 PDF 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向户 籍或个人档案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 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参见当年的中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通知。

附件:

1.重庆市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咨询电话

2.重庆市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及交费流程图

5.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 行)

6.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

7.中职专业名称与教材编号对应表

8.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9.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10.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1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22日

重庆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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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面试考生防疫提示

广大考生: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0日举行。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考试院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按面试疫情防控须知(12月17日已发布)有关要求做好考前防疫工作,避免影响考试:

一、坚持扫码打卡

1.12月25日-2022年1月10日,所有考生均须每天扫码(详见下图“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码)打卡一次(已完成面试的考生,后期无需进行打卡)。

2.扫码前,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如下图)。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妥善安排个人行程

当前,受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增多,管控升级,对正常出行造成一定困难。为保障考生能顺利应考,请考生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提早安排好行程。建议省外考生提前14天返青,省内考生考前14天内不离青离宁。备考期间做好日常防护,及时进行健康排查。

三、关注政策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及“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脱发之家}发布的有关信息,提前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25日

青海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qhjyks.com/ztzl/skksz/qgzxxjxzgks/3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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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照须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一、考生须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考生须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以免因疫情耽误考试。考前14天内有考点所在盟市以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申领“健康码”,关注“健康码”状态

考生须于12月25日前申领“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蒙速办(政府)”健康卡,进行健康信息申报,输入验证码后提交申请,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进行更新。

三、建议考试前14天在考点所在地备考,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建议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4天到达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地城市备考。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城市,以免因疫情防控不能参加考试。在考点所在地备考期间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健康排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活动,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走亲访友聚餐,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和境外回来人员接触。

四、对异常考生综合研判

考试当天多次体温检测≧37.3℃的考生,或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的考生,须经疾控和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如可以参加考试,由考点在考试结束前单独安排时间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参加考试,可按要求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例、或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集中隔离、封控、管控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等考生,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可按要求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五、按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

考生从2021年12月25日开始,按照要求进行考前14天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04_42120.html)),在考试入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时上交考点核验。

六、考试当天注意事项

考试当天,考生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绿色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须自备至少2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和面试时须摘下口罩,其他时段及场所均须佩戴口罩。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迅速离开考点,严禁聚集和逗留。

七、隐瞒发热史者将被依法处理

凡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持续关注考试信息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内蒙古招生考试{脱发之家}(nmgzskszwx)、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发布的公告或提醒消息,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23_4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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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今年秋季起我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七、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 8号)要求,严格遵守自治区和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于12月25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2)。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期内(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等考点规定的健康、行程证明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新疆招生网”或关注“新疆招生”{脱发之家},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八、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遵守或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面试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

1.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

2.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3.健康应试承诺书

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112/37578290090148138dc187e0d19f7d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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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至9日开考。为健康平稳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宁夏教育考试院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参加考试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属地和考点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情况,下载并填写《宁夏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前不聚餐、不聚会、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请务必携带好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宁夏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接受“行程码”、“健康码”的核验,并提供48小时内(截至1月8日08:00)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凡“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行程码”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凡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核酸检测时间。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不用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对考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进行研判。

5.按照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将手机带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考场,无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6.考生在面试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面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佩戴口罩,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试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nxjyks.cn/)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nxjyks.cn/contents/ZHXX/2021/12/20211224145005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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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精神,现就西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四)做好疫情防控。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须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考生务必于报名成功后至考试结束前,持续关注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和“西藏微青年”{脱发之家}及所在地疫情防控办了解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相关要求,并做好疫情防控。

十、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释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0891-6599503

面试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

0891-6314357

西藏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s://mp..com/s/LMCr0rqxaQAkcWZcrGBT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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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告篇幅较长,只展示疫情相关部分,同学们可以复制链接进入官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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