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公告!想报考2023上半年教资面试的同学注意啦!(1)

热点时事2024-08-28 09:06:51自考大萨斯

#教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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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14日进行(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现将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4月15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日语、俄语科目不再集中安排考试,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

广州市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详情见公告原文)

(三)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各考区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查阅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特别提示:2023年上半年广州、深圳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核。广州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将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录后,点击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面试审核”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选择深圳考区的考生在“NTCE-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完成后,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实施清单列表-公共服务”中选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或“一件事列表”中点击“我要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相关栏目在线申办,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具体详情请关注广州、深圳考区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19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也可由考点提供)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防疫要求

各考生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3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

1. 如果考生手机号未更换,请通过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如收不到短信,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010-58750487。

2. 如果考生手机号已更换,请先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

如有疑问,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七)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面试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面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学籍证明(样例).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31日

广东公告原文链接:

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146294.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四川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川省面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5月14日进行。为做好面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

(五)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户籍或居住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八)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境外学历考生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参加考试。

(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注册。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注册,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考生须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二步:报名。考生须根据《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报名安排一览表》(附件2)选择相对应的考区和考试科目进行报考。

●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考中职学段,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特殊教育科目,只能选择成都考区报考。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审核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00。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22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21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注意: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需自带所报考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程正规教材)。

五、面试流程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过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回答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备课题目进行备课,限时20分钟;接受面试,限时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科目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抽取的题单号,在抽题室工作人员处领取试题单,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须自备所报考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程正规教材,根据抽取的章节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报考其他科目的考生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费为每生280元。

七、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按照《面试考生守则》(附件3)规范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九、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十、注意事项

(一)我省本次面试设置19个考区,具体考区划分、报考类别均详见附件2。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四)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或官方{脱发之家},咨询电话:028-85192685。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

2.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报名安排一览表(四川)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31日

四川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sceea.cn/Html/202303/Newsdetail_3045.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吉林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4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①吉林户籍或居住证②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幼师和中师、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在读(①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在吉林省内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需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和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进行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

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本人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一)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生学校所属考区进行面试报名。其中,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全省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教育学院;

2.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3.全省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4.全省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5.在长春市各考区报名的考生遵循以下规定:

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

报考“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

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日语、初中俄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

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

报考“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绿园区)小学考区。

报考“幼儿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二道区)幼儿园考区

6.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在报名时选择“东北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生)”考区。面试工作由学校按照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标准和大纲自行组织实施,合格线由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照有关要求由学校直接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试合格证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

7.吉林省各市(州)考区面试报名的审核单位见附件1。

(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三)考生个人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然后登录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上传审核材料,考生经过网上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审核。本次面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审核,由考生网上上传相关材料,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至4月19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携带相关资料和教材到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审核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东一条街655号),联系电话: 18843172169),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 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户籍或居住证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生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2.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公章页、信息页);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扫描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吉林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证件(正反面),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上传办法

上传资料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详情见公告原文)

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按系统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2),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时间段内(2023年4月14日9时-19日16时),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注意事项:考生应确保上传所有材料的扫面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承诺书见附件3),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上传的材料属于虚假信息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19日24时,未经网上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 [2019]667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网上审核通过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在2023年 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其中,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需提供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内容。

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0分钟。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查阅《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八、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附件1: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单位

附件2: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3日

吉林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jleea.com.cn/2023/0403/4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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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3.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如考生通过面试后,在认定过程中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而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详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3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19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3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3年6月14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给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进行查询。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特别提示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各考区网址、{脱发之家}及咨询电话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

河北公告原文链接:

http://jszg.hee.gov.cn/zige/detail/272273/136.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黑龙江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本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17: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日16: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19日 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日;

面试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持有黑龙江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相关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考生应认真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如考生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已在我省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

2.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详情见公告原文)

4.考区选择:本次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考区报考,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次更改。

(二)网上审核

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呈现“待支付”状态为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呈现“审核未通过”状态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函〔2022〕330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

1.考生应本人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授课安排,根据本人实际选择考区参加面试。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9个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可参照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1。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程序: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教材应保持整洁、无字迹。面试程序为:

1.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31日

黑龙江公告原文链接:

https://lzk.hl.cn/ckpd/zxxx/202303/t20230331_18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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