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八部公布“优秀教师计划”(陕西省2021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新闻数据2024-03-03 21:24:21自考教育网

7月7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等8部门日前公布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报考“优师计划”不签署协议或不按时上报的学生,培养高校视为放弃录取

陕西八部公布“优秀教师计划”(陕西省2021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从2021年开始,我省每年招收“优师计划国家专项”师范生80-200人,招收“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师范生600-800人,由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大学在我省56个脱贫县(具体见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毕业后要按照定向就业协议的约定(含脱贫县(区)中小学(幼儿园,下同) )履约6年,从源头上改善脱贫县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大批优秀教师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师范培养任务。 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地方师范院校担负着“地方高师专业”师范培养任务。

据了解,报考“优师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优师计划”实行单列报名、单独拉制,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招生学校一般类招生所在批次招生 如果高校同批次生源不足,可以通过招生报名等方式完成招生任务。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拿到入学通知书前,需要与学校和培养生源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地方高师专项”师生需与学校培养、就业县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事业部门签订就业方向协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学生入学前做好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

“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都应当承诺从事中小学工作6年以上。 拒绝达成协议或未按时报到录取的学生将培养大学视为放弃,取消“优师计划”录取的资格。 “优师特殊计划”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调入就业单位。 “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参照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免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定向县中小学履约指导。 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行履约行为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汇总成人事档案,依法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优师计划”毕业生可以在县域范围内在中小学之间流动。

(西安报社全媒体记者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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