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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中国法制史自考考试大纲( 200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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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00223
5
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纲要
中国法制史
王立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注:本目录中的课程单位包括实践环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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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约前21世纪——前11世纪)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中国法的起源及其特点夏,把握商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的起源
化礼仪为法; 给士兵施加刑罚; 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
二.夏季法律制度
法制指导思想; 法制概况; 法制的主要内容; 司法制度。
第二节商朝法律制度
一.法制指导思想
夏朝基于“奉天惩罪”的法制观,发展为更加强调“神”,特别是祖先神的作用。
二.法制概况
《汤刑》。
三.法制的主要内容
刑事法制; 民事法制; 行政法制。
四.司法制度
司法活动的参加者诉讼审判制度; 监狱制度。
评价知识点
以“天”罚罪的法制观《禹刑》; 奴隶制五刑; 气绝、墨、贼三项罪名; 圈土; 夏台; 商朝法制指导思想; 《汤刑》; 商朝的法外酷刑; 继承父亲,继承兄弟; “内服”“外服”商朝司法活动参与者天罚、神判; 圜土,罟里。
审查要求
一.夏季法律制度
知识:“以天惩罪”的法制观; 《禹刑》; 奴隶制五刑; 气绝、墨、贼、杀; 圜土、夏台。
二.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三.商朝法制概况
知识记: 《汤刑》。
四.商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1 .知识记:炮烙、断心、酱、亲等折磨。
2 .理解:“父死子,兄弟成弟”内服、外服。
五.商朝司法制度
1 .知识记:司法活动的参与者:商王、贵族、卜者圜土、义里。
2 .理解:天罚,神判。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前11世纪——前770 )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本章是学习的重点,要求深刻理解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掌握西周法制的概况和刑事法制、民事法制、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敬天保民,明德慎微”
根据天命转移说,天命转移的依据在于“德”,有“德”则表现为“敬天保民”,法律上表现为“明德慎罚”。
二.礼治思想
札幌核心原则; 礼的基本内容; 礼与刑的关系。
第二节西周的法制概况
一.主要法制
周礼; 《九刑》; 《吕刑》。
二.主要法律形式
除了礼和刑之外,还有誓言、生命、请示等。
第三节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原则; 刑罚; 罪名。
二.行政法制
西周的等级制; 世卿世禄制。
三.民事法制
所有权制度; 合同制度; 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第四节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诉讼种类; 起诉和受理; 审理; 判决; 刑罚的执行。
三.监狱制度
评价知识点
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周礼; 《九刑》; 《吕刑》; 主要法律形式; 定罪原则、刑罚、罪名西周的等级结构世卿世禄制; 西周土地所有制形式; 质量剂; 傅别; 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司寇; 乡士、遂士; 读《狱》、《讼》、《束箭》、《钧金》、《两造所备》、《五闻》、《三刺之法》韩,乞韩; 秋冬行刑; 圜土,囫囵。
审查要求
一.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天保民,明德慎罚”礼治思想:礼的核心原则:吻、尊; 礼的基本内容:礼与刑的关系:作用上礼为“将然禁止”,刑为“已禁”,地位上礼外不能,出礼者受刑,适用对象上“礼不如下人,刑不如医生”。
二.西周的法制概况
知识记:周礼; 《九刑》; 《吕刑》; 除了礼和刑之外,还有誓言、生命、请示等法律形式。
三.刑事法制
知识记:瞿老衫幼原则; 故意与过失、区分惯犯与偶犯原则罪嫌疑较轻,所有嫌疑从赦免原则到从轻原则; 九刑; 违背国王命令罪; 不孝不友罪; 杀人罪; 寇攘奸罪; 失农时罪; 集团饮酒罪。
四.行政法制
以分封制周王为中心,由诸侯、士大夫、士大夫组成的金字塔等级制,它们之间的“大宗”与“小宗”关系; “世卿世禄”制。
五.民事法制
1 .识记:质、剂、傅别。
2 .理解:土地国有制; 婚姻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 结婚成立的要件: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婚姻成立的限制:同姓不婚; 结婚成立的手续:六礼; 解除婚姻:七出、三不去; 家长制; 嫡子继承制。
六.司法机关
知识记:司寇; 地方司法机关:乡士、遂士。
七.诉讼审判制度
1 .知识记:“监狱”、“诉讼”、“钲金”、“束矢”审理要求两项准备:
2 .理解:五听; “三刺之法”读韩,乞韩; 公开处决; 秋冬处决。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前770——前221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社会变革时期,中国法制在此时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本章重点把握法律变革问题,了解春秋时期成文法的颁布和战国时期变法两个方面。
课程内容
第一节春秋时期成文法的颁布
一.立法活动
楚、晋、郑立法工作; 郑国子铸造刑法书鼎,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颁布成文法。
二.颁布成文法引起的争议
叔向和孔子对公布语法的异议。
三.颁布成文法的意义
法律公开将逐步打开历史潮流的依法定局; 为新封建制法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中国法学随着成文法的颁布初步萌发,私家法律教育逐渐兴起。
第二节战国时代的变法
一.法制指导思想
厉行法治; 法律公开; 轻罪重罚。
二. 《法经》
制定; 内容; 历史地位和影响。
三.商鞅变法
背景; 主要内容; 有意义。
评价知识点
楚、晋、郑立法工作概况; 郑国子铸造刑诉书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成文法郑国、晋国因颁布成文法引起的争议; 语法公布的意义; 法律人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法经》的制定、内容、历史地位和影响; 商鞅变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
审查要求
一.春秋时期的立法工作
1 .识记:滇国、晋国、郑国的立法活动。
2 .理解:郑国子铸造刑法书鼎,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颁布成文法。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出台引发的争议
理解郑国、晋国颁布成文法引起的争议。
三.春秋时期成文法颁布的意义
理解语法发布的意义。
四.战国时期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
五. 《法经》
理解: 《法经》的制定、内容、历史地位和影响。
六.商鞅变法
知识记:商鞅变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
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
(前221——前206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秦朝的立法工作,了解秦朝法制指导思想对秦朝法制的影响,掌握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定罪量刑原则和刑罚体系以及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事必躬亲
二.法令统一
三.轻罪重刑
第二节秦朝立法概况
一.法制概况
分为6类10类,主要为《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0755-79055-79000
二.主要法律形式
律; 制、诏; 公式; 用法律询问; 廷; 日程; 上课等。
第三节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原则; 罪名; 刑罚。
二.民事法制
所有权; 债权; 婚姻家庭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官吏管理制度。
四.经济法制
农业和畜牧业管理法规手工业管理法规市场贸易管理法规。
第四节秦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提起诉讼; 审讯; 判决和再审; 司法人员的责任。
评价知识点
先秦法制指导思想; 云梦秦简; 主要法律形式; 定罪原则; 主要罪名; 具五刑; 劳役刑; 封口; 三公九卿; 郡县制; “五善”查举; 征兵; 手工业管理法规市场贸易管理法规廷尉;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州告; 上、下、败; 察言观色; 乞韩; 司法人员的责任。
审查要求
一.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秦朝以“事在法”、“法令统一”、“轻罪重刑”为法制指导思想。
二.秦朝立法概况
知识记:云梦秦简; 用法律询问; 《语书》; 廷。
三.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知识:区分有无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意识的故意与过失; 共犯加重处罚; 自首减刑; 诉冤; 犯罪连盟; 移徙封罪; 以古代罪于今; 不宜言罪; 投诉罪; 具五刑; 旦角; 鬼工资,白粲; 三公九卿; 郡县制; “五善”查举; 征兵; 手工业管理法规市场贸易管理法规。
四.秦朝司法制度
知识记:廷尉;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州告; 上、下、败; 察言观色; 乞韩; 司法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汉朝法律制度
(前206——220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汉的立法概况,了解汉的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掌握汉的主要法律形式、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刑制改革以及春秋决狱等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汉朝法制指导思想
一、黄老“无为而治”思想
无为而治; 轻浮的赋; 约法省刑。
二、儒家为主,礼法并用
尊儒;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
第二节汉朝立法概况
一.主要立法
西汉初期主要立法; 前汉中后期主要立法; 东汉时期的主要立法。
二.主要法律形式
律、令、科、比。
第三节汉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原则; 主要罪名; 西汉中期的刑制改革。
二.民事法制
所有权; 债权; 婚姻家庭制度; 继承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官吏管理制度; 监察制度。
四.经济法制
税收制度; 工商业法律制度;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四节汉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起诉; 逮捕和拘留; 审判; 复审和报告; 视频; 大赦。
三.春秋决口和秋冬处决
春天的决口; 秋冬处决。
评价知识点
汉朝法制指导思想; 《约法三章》汉律六十篇; 律、令、科、比; 瞿老衬幼原则; 拜托了; 吻最初是藏着的; 僭越狂妄; 失足; 围脖; 通行饮食; 知情知纵; 左官; 邓金不如法; 阿党附益;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取息律; “非正”与“非子”尚书台; 郡县三级制; 中计; 六问半答; 廷尉; 察言观色; 乞韩; 视频; 春天会决堤监狱。
审查要求
一.汉朝法制指导思想
解读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
二.汉朝立法概况
知识记:汉律六十篇; 律、令、科、比四种主要法律形式。
三.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1 .知识记:瞿老衫幼原则; 僭越狂妄; 失足; 围脖; 通行饮食; 知情知纵; 左官; 邓金不如法; 阿党附益; 取息律; “非正”与“非子”罪尚书台; 郡县三级制; 中计; 六个问题。
2 )体会)亲吻(确立首相隐性原则的意义; 文景期刑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四.汉朝司法制度
1 .知识记:廷尉; 察言观色; 乞韩; 录像囚犯。
2 )体会)春秋决狱的内容及其影响。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 220——589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三国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承上启下阶段。 学习本章,重点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体现法律儒家化的内容; 了解这个时期法律中出现的被后世继承的新变化。
课程内容
第一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制指导思想
一、三国时期:“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刑优先”
二、两晋时期:礼入律
三.南北朝时期:礼律进一步融合
第二节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
一.主要立法
三国时代; 两晋时代; 南北朝时代。
二.法律形式的变化
“律”与“令”有明确区分; “科”的变化和“格代科”“式”也发生变化。
三.律学的发展
法律注释水平明显提高法典编纂技术逐渐成熟律学理论水平进一步发展。
第三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原则的发展变化刑罚的发展变化。
二.民事法制
关于人的身份; 关于土地制度; 关于婚姻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的发展; 官吏管理制度。
第四节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演变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
直诉制度的形成; 狱警制度化皇帝参加审判记录囚犯的死刑复奏制的形成。
评价知识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制指导思想; 曹魏的《为吏之道》、西晋的《封诊式》、北齐的《新律》; “律”与“令”有明确区分; “科”的变化和“格代科”“式”也发生了变化; 律学发展; 废除“八议”“准五服制罪”“重罪10条”“官吏”宫刑; 土族和庶族; 曹魏屯田制、西晋占田制、北魏均田制; “士庶有别、良贱不婚”中央三省制的形成; 九品中正制; 大理寺; 律博士; 登鼓直诉制度; 南梁的囚犯测量法和南陈的立测量法; 死刑复奏制的形成。
审查要求
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制指导思想
知识记: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
1 .识记:曹魏的《泰始律》; 西晋的《北齐律》; 北齐的《新律》。
2 .理解“律”与“令”有明确区分; “科”的变化和“格代科”“式”也发生了变化; 律学的发展。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刑事法制的主要内容
1 .识记:废除宫刑。
2 .理解:“八议”“准五服制罪”“重罪10条”“官吏”。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民事法制的主要内容
1 .知识记:土族和庶族。
2 )会得)曹魏屯田制、西晋占田制、北魏均田制; “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行政法制的主要内容
1 .识记:中央三省制的形成。
2 .理解:九品中正制。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1 .识记:大理寺; 律博士; 登鼓直诉制度; 南梁的囚犯测量法和南陈的立测量法。
2 .理解:死刑复奏制的形成。
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
( 581——907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隋朝的立法概况、隋律的体例和内容; 理解唐初法制指导思想把握唐朝的立法概况、唐律的主要内容和唐朝的主要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泰始律》; 《北齐律》。
二.隋律的体例和内容
体裁共l2篇,500篇; 内容包括刑罚制度、十恶制度、八议和官当制度等。
第二节唐初法制指导思想
一、礼法并用治国思想
礼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法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治理国家必须礼法相结合。
二、法律内容应当统一、精简、稳定的思想
法律内容要统一,法律内容要精简,法律内容要稳定。
三.审慎行刑思想
依法办案,慎重审理重案。
第三节唐朝立法概况
一.主要法律形式
律、令、格、式、典; 律令格式之间的关系。
二.唐律的制定
《开皇律》、《大业律》、《武德律》及其《贞观律》、《永徽律》及其《律疏》。
三.唐律的特点
组合礼法; 首创“疏议”律条简; 立法技术完善。
四.唐律的影响
唐后中国对封建王朝立法的影响对当时东亚各国立法的影响。
第四节唐律的主要内容
一. 《开元律》综述
刑罚; 重点10种犯罪贵族官吏特权; 老老少少的减免刑罚原则; 更犯处罚原则区分公罪和私罪原则的自首原则; 共犯的处理原则从两罪重罚原则类推同居是隐性原则改变外人相犯处理原则的原则。
二.其他十一样的概要
一律的内容规定; “六杀”“六赠”“护罪”制度。
第五节唐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教学方法; 告诉我的限制; 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三.审判制度
审判期间的规定; 法官回避的规定; 狱警的规定判决和上诉的规定死刑案件复奏的规定。
四.法律界人士的责任
审判责任; 落实责任; 监管责任。
评价知识点
《律疏》和《名例律》制定概况; 隋律的体例和内容; 唐初法制指导思想; 唐朝法律形式与彼此关系唐律的制定; 唐律特征; 唐律的影响; 五刑; 十恶; 贵族官吏的特权; 根据老少病废刑罚减免原则犯的处罚原则区分公罪和私罪原则的自首原则; 共犯的处理原则两罪从重处罚原则到同居是隐性原则,改变外人相犯处理原则的类推原则等; 其他10个一律概要; “六杀”“六赠”“保辜”制度; 唐朝司法机关; 诉讼制度; 回避审判的规定; 狱警的规定判决和上诉的规定死刑案件复奏的规定法律界人士的责任。
审查要求
一.隋朝法律制度
1 .识记: 《开皇律》和《大业律》的制定概况。
2 .理解: 《开皇律》的体裁和内容。
二.唐初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礼法与治国思想并用法律内容必须统一、精简、稳定的思想慎重行刑思想。
三.唐朝立法概况
1 .知识记:唐律的法律形式; 唐律的制定。
2 .理解:唐朝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 唐律特征; 唐律的影响。
四.唐律的基本内容
1 .知识记:“五刑”“兵役流”“五流”“十恶”议,请、减、赎与官当; “公之罪”与“私之罪”,更加犯罪,自觉举,同居欲藏等; 除《大业律》外的其他十一律律名及其规定内容; “六杀”、“六赃”、“保辜”制度等。
2 )了解老少边废的刑罚减免、更犯的处理、公罪与私罪的区别、自首、共犯的处理、两罪较重的处罚、同居相的隐匿、外人相犯的处理和类推等原则。
五.唐朝司法制度
1 .知识记:中央司法机关; “三司推事”和“三司使”地方司法机关; 法官回避的规定; 判决和上诉的规定、死刑案件复奏的规定等。
2 .理解:教法; 告诉我的限制; 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狱警规定法律界人士的责任。
第八章五代十国与宋的法律制度
( 907——1279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五代十国及宋法制的概况,了解唐朝后,了解宋法制在立法指导思想、法制内容及司法制度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重点把握宋法制与唐法制的异同。
课程内容
第一节五代十国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 法律形式的发展。
二.法制内容变迁
空前的严惩; 增加罪名、加重量刑的法制正在完善。
三.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 诉讼审判制度; 监狱制度。
第二节宋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
二.崇文抑武、儒道兼用
三、强调审慎法,发挥法力
四.义利并用、传销惠工
第三节宋的立法概况
一.主要法律形式和立法
刑统; 编纂敕令; 篇例; 法事类。
二.法学成果
《开皇律》; 《名例律》。
第四节宋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盗贼重法及重法地; 折拐杖的方法; 刺配; 凌迟; 新设罪名。
二.民商事法制
民事关系主体扩大的义庄; 买卖合同; 婚姻和继承制度商事法。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监察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
第五节宋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大案奏裁; 韩谌分司制; 推翻另计制; 业务限制; 理雪制度。
评价知识点
《洗冤集录》; 空前的严惩; 凌迟; 宋朝法制指导思想; 《名公书判清明集》; 编纂敕令; 篇例; 法事类; 《大周刑统》; 《宋刑统》; 盗贼重法及重法地; 折拐杖的方法; 刺配; 凌迟; 新设罪名; 义庄; 房地产合同成立的程序“立继”、“命继”、“市舶司”、“枢密院”、“三司”地方行政机关; 监察制度; 官员选拔、任用、考试科目和待遇; 监狱; 受理李阙投诉的机关大案奏裁; 韩谌分司制; 推翻另计制; 业务限制; 理雪制度。
审查要求
一、五代十国立法概况
知识记: 《洗冤集录》。
二、五代十国法制内容的变迁
知识记:刑罚空前惨烈; 凌迟。
三.宋朝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 崇文抑武,儒道兼用; 强调慎重法,法贵力义利并用,邮购惠工。
四.宋的主要立法
理解: 《名公书判清明集》; 编纂敕令; 篇例; 法事类。
五.宋朝法学成就
知识记: 《大周刑统》; 《宋刑统》。
六.宋法制内容的发展变化
1 .知识记:盗贼重法及重法地; 折拐杖的方法; 刺配; 凌入律; 天地坛非执事辄临; 剥桑柘之禁; 义庄; “立继子”、“命继子”、“市舶司”、“枢密院”、“三司”府、州、军、监; 风闻弹人; 《糊名考试学校法》、《誊本答案法》派遣制; 做官。
2 .理解: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的步骤。
七.宋朝司法制度
1 .知识记:审刑院受理李晔投诉的机关。
2 .理解:大案奏裁制; 韩谌分司制; 推翻另计制; 业务限制; 理雪制度。
第九章辽、西夏、金与元朝的法律制度
( 947——1368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辽、西夏、金和元朝的立法概况、主要法律内容和特点; 了解各少数民族政权吸收汉族先进法律文化并结合自身民族习惯建立法制体系的必然性。
课程内容
第一节辽、西夏、金的法律制度
一.辽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 法制的主要内容; 司法制度。
二.西夏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 法制的主要内容; 司法制度。
三.黄金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 法制的主要内容; 司法制度。
第二节元朝立法概况
一.法制指导思想
遵循古老的仪式,重视走钢丝的教诲; 《附会汉法》,构建封建法制; 继承蒙古旧制,实行民族描写。
二.主要立法
部落时代; 蒙古建国时代; 元朝成立后。
第三节元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民族特色刑罚体系。
二.民事法制
等级制度; 财产法律制度; 婚姻和继承制度。
第四节元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变化
《诉讼》在法典中开始独立编成; 出现诉讼代理制度;诉讼管辖; 审判制度; 监狱管理制度。
考试知识点
《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咸雍重修条例》、《天盛改旧新定律令》; 元朝法制指导思想; 《皇统制》; 《泰和律义》; 《大扎撒》; 《至元新格》; 《大元通制》; 以七为尾数的十一等杖、杖、杖、刑; 施加酷刑; 等级制度; 财产法律制度; 结婚之书; 赘夫; 继婚; 继承制度; 大口正府; 宣政院; 行省,达尔雷德的设置,《诉讼》独立篇。
审查要求
一.辽、西夏、金的法律制度
知识记: 《元典章》、《至正条格》、《成雍重修条制》、《天盛改旧新定律令》。
二.元朝立法概况
1 .识记: 《皇统制》、《泰和律义》、《大扎撒》、0755-79005-79000、79000。
2 .理解:元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三.元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1 )识记)以七为尾数的十一等杖杖杖杖杖刑; 施加酷刑; 缩小损害赔偿规定遗物范围; 结婚之书; 赘夫; 继承婚姻。
2 .理解:等级制度; 房地产买卖和典型的四个过程。
四.元朝司法制度
知识记:大口正府; 宣政院; 行省; 达尔红; “诉讼”独立编成篇。
第十章明朝法律制度
( 1368——1644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明朝立法概况,了解明初法制指导思想对其立法的影响,掌握明朝定罪量刑原则、刑事法制特点及主要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明朝法制指导思想
一.重典治国
重典治吏,重典治民。
二.明刑弼
() ) ) ) )和) ) ) ) ) 0文; “申明亭”“乡饮酒礼”。
三.“法贵简严”
法律很简单,严惩重罪。
第二节明朝立法概况
一. 《条画五章》
二. 《至元新格》
三. 《大元通制》与《教民榜文》
四.《条例》
五. 《元典章》
第三节明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原则; 刑罚; 刑事法制的特点。
二.民事法制
所有权; 合同制度; 婚姻和继承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官吏管理制度。
四.经济法制
税收制度; 市场管理; 海外贸易立法。
第四节明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特殊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起诉; 管辖; 民间半官方组织调解诉讼的会审制度。
评价知识点
明朝法制指导思想; 《大明律》; 《大明令》; 《大诰》与《教民榜文》《大明会典》; 《大明律》; 比较原则; 补充外国人侵犯属地主义原则的军队; 廷杖; 刑事法制特征; 领先原则; 破禁渔利; 内阁制; 试验和考察; 都院和六科; 单鞭法; 操纵行情; 朝贡贸易; 三法司; 申明亭; 检举“厂卫”冤假错案的会审制度。
审查要求
一.明朝法制指导思想
了解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对明朝立法的影响。
二.明朝立法概况
1 .知识记: 《大明令》; 《大诰》;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2 .理解: 《大明律》与《教民榜文》的立法特点。
三.明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1 .知识记:附加原则补充外国人侵犯属地主义原则的军队; 廷杖; 领先原则; 破禁渔利; 内阁制; 试验和考察; 单鞭法; 操纵行情; 朝贡贸易。
2 )与唐律相比,明律在刑事法制方面呈现出“重则重”、“轻则轻”的特点。
四.明朝司法制度
1 .知识记:三法司; 申明亭; 诬陷“制造商卫士”而反咬一口。
2 .理解:明朝会审制度的内容及其特点。
第十一章清代法律制度
( 1644——1840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清代立法概况,了解清代法制指导思想对其立法的影响,掌握清代犯罪与刑罚的特点、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以及主要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清代法制指导思想
一.“详译明律,参与国制”
二.崇儒、重礼教
三.维护旗手特权
第二节清代立法概况
一.律
《大明令》;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大诰》。
二.会典
《大清律集解附例》。
三.示例
条例、则例和事例等。
四.少数民族住区立法
《刑部现行则例》、《大清律集解》、《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
第三节清代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刑罚; 刑事法制的特点。
二.民事法制
典权制度; 宗法制度; 继承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官吏选任制度; 官员考绩评价制度; 官吏监察制度。
四.经济法制
税收制度; 对外贸易制度。
第四节清代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诉讼限制; 会审制度; 胥吏、幕友参与和介入司法。
评价知识点
清代法制指导思想; 《蒙古律例》; 《西宁青海番夷成例》; 《钦定西藏章程》; 条例; 《理藩院则例》; 刑罚; 刑事法制特征; 典权制度; 独子兼祸; 军机处; 京察大计; 丁合一体化; 对外贸易制度; 三法司; 理藩院; 农忙期间停止诉讼; 会审制度; 胥吏和幕友。
审查要求
一.清代法制指导思想
理解:清代法制指导思想的确立及其对立法的影响。
二.清代立法概况
1 .知识记: 《大清律集解附例》; 《大清律集解》; 《大清律例》; 条例; 《西藏通制》。
2 .理解:范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
三.清代法制的主要内容
1 .知识记:发送; 死刑; 典权制度; 独子兼祸; 军机处; 京察大计; 丁合一。
2 .理解:清代刑事法制的特点; 清代对外贸易制度。
四.清代司法制度
1 .知识记:三法司; 理藩院; 胥吏和幕友。
2 .理解:清代的会审制度。
第十二章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 1851——1864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把握太平天国主要纲领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了解太平天国法制的指导思想、太平天国刑事立法和婚姻立法的基本内容、太平天国司法制度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课程内容
第一节太平天国法制指导思想
一.平等、民主思想
二.宗教思想
三.封建思想
四.偏激思想
第二节太平天国纲领文件
一. 《大清律集解附例》
制定; 基本内容; 意义和不足。
二. 《大清律集解》
制定; 基本内容; 意义和特色。
第三节太平天国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制定; 基本特征。
二.婚姻家庭法制
制定; 基本原则。
第四节太平天国司法制度
一.诉讼审判制度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手续繁杂; 天王专断; 神明审判; 重视结果。
评价知识点
太平天国法制指导思想; 《大清律例》; 《西藏通制》; 刑事法制的基本特征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制度的特征。
审查要求
一.太平天国法制指导思想
知识:平等、民主思想; 宗教思想; 封建思想; 偏颇的想法。
二. 《天朝田亩制度》
理解: 《资政新篇》的制定、基本内容、意义和不足。
三. 《天朝田亩制度》
理解: 《资政新篇》的制定,基本内容、意义、特色。
四.太平天国刑事法制
知识记:太平天国刑事法制的制定,基本特征。
五.太平天国婚姻家庭法制
知识记:太平天国婚姻家庭法制的制定,基本原则。
六.太平天国司法制度
知识记:太平天国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第十三章晚清法律制度
( 1840——1911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晚清修律的背景、内容、本质和影响,了解领事裁判制度的内容和晚清诉讼裁判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了解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和影响,把握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曲折和困难。
课程内容
第一节晚清预备立宪
一.准备立宪的背景
八国联军战争的毁灭、“新政”的推进、西方各国的压力、立宪派的要求。
二.准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官制改革; 《天朝田亩制度》的公布及其内容、影响; 资政院和咨询局的设立; 《天朝田亩制度》的公布; 准备立宪的本质、影响和意义。
第二节晚清的修律活动
一.修律指导思想
西法与中法相结合; 修律与促进法制文明相结合;修律与传播法律新思想相结合。
二、修改律法的主要内容
修改旧刑法,发布《资政新篇》; 制定并公布《资政新篇》;制定《钦定宪法大纲》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和其他商事立法; 诉讼法的制定; 律法修改中的“礼法之争”。
三.修改律法的影响
直接导致传统法律体系解体的中国法制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
第三节晚清的司法制度
一.外国领事裁判制度在中国
领事权的确立; 会审公廨制度; 检查制度。
二.建立近代司法组织体系
法部; 设立大理院、高等法院厅、地方法院厅、初级法院厅、检察厅等; 警察机构的设立; 新监狱的建设。
三.诉讼审判制度改革
《大清现行刑律》; 实行四级三审制; 司法上开始采用近代西方国家若干原则和制度的其他改革内容。
考试知识点
准备立宪的背景、本质、影响和意义的晚清官制改革; 《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影响; 资政院与咨局《大清民律草案》的内容与意义晚清修律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与影响; 《大清商律草案》;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钦定宪法大纲》;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大
清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 “礼法之争”及其影响领事裁判制度; 会审公廨制度; 检查制度; 四级三审制; 晚清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
审查要求
一.晚清预备立宪
1 .知识记:官制改革; 《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影响; 《大清民律草案》内容与意义资政院; 中伤议会。
2 .理解:准备立宪的背景、主要内容、本质、意义和影响。
二.晚清的修律活动
1 .知识记: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钦定宪法大纲》;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2 .理解:晚清修律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意义和影响; “礼法之争”的内容及其影响。
三.晚清司法制度的变化
1 .知识记:法部; 大理院; 四级三审制。
2 .理解: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庙; 检查制度; 晚清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
第十四章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 1912年1月——1912年3月)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掌握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和革命纲领,以及在这个纲领指导下的一系列立法制宪工作,掌握临时政府颁布的重要革命法令的主要内容、时代意义和影响,了解改革司法体制、推进司法独立的主要措施。
课程内容
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工作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三民主义"革命纲领; “五权宪法”与“功能分工”理论。
二. 《大清民律草案》
《大清商律草案》的公布,主要内容、特点、地位。
三.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的诞生、性质、主要内容、特征、地位和历史意义及历史局限性。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
一.保护私人财产
二.振兴实业发展资本主义
三.发展文化教育
四.改革旧俗,保障公民权利
五.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铠甲选择
六.制定财政法规,建立金融制度
七.其他行政军事法规
第三节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变革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制定的方案。
二.保障司法独立的措施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推行律师辩护和法官考试制度。
三.诉讼审判制度改革
禁止酷刑; 禁止体罚; 反对规定刑法,公开不追溯到过去的审判和实行陪审团制的连坐。
考试知识点
"三民主义"革命纲领; “五权宪法”和“功能分工”理论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中央审判所官制令草案》; 改革旧俗,保障公民权利的措施; 临时政府保障司法独立的措施临时政府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
审查要求
一.南京临时政府制宪工作
1 .知识记: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公布,主要内容、特点、地位;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内容、特点、地位、历史意义和历史局限性。
2 .理解:“三民主义”革命纲领; 五权宪法理论; “功能分工”思想。
二.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
知识记: 《保护人民财产令》; 《慎重农事令》; 改革旧俗,保障公民权利的措施。
三.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
知识记:临时政府推进司法独立、进行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十五章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 1912——1928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北洋政府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制度、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北洋政府制宪活动及其司法制度的特点。
课程内容
第一节北洋政府立法指导思想
一.隆礼
二.重刑
第二节北洋政府制宪工作
一.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制定; 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制定; 主要内容和特点。
三. 《保护人民财产令》
制定; 主要内容。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
概况; 行政组织法; 行政行为法。
二.刑法
《慎重农事令》; 刑事特别法。
三.民商法
民法; 商法。
四.特点
创新与继承并重; 实施状况不好。
第四节北洋政府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般司法机关; 特别司法机关。
二.司法制度的特点
军事审判范围扩大的新旧杂陈。
评价知识点
北洋政府立法指导思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 《暂行新刑律》; 刑事特别法; 司法机关; 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特点。
审查要求
一.北洋政府立法指导思想
理解北洋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理解: 《中华民国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和特点。
三. 《中华民国宪法》
理解: 《暂行新刑律》制定,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理解: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制定,主要内容。
五.北洋政府刑法
知识记: 《中华民国约法》; 刑事特别法。
六.北洋政府司法制度
知识记:一般司法机关; 特别司法机关。
七.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特点
知识: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特点。
第十六章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 1927——1949 )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和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的主要内容掌握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和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
一.立法体制和指导思想
立法体制; 指导思想。
二.立法阶段
初创期; 保养时期; 瓦解时期。
三.法律体系
语法; 判例和解释。
四.立法特点
立法权由国民党直接管理的法律制定速度多,内部协调性差。
第二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宪法和行政法
一.宪法
宪政理论;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
二.行政法
行政法的制定和分类行政组织法; 公务员制度; 行政行为法。
第三节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和刑法
一.民法
民商一体体例的确定; 《中华民国宪法》; 民事特别法。
二.刑法
刑法典; 刑事特别法。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般司法机关; 特殊刑事法院; 行政法院; 监理军法司法法院。
二.诉讼审判制度
恢复领事审判权的民事诉讼是采取不干预主义原则的刑事诉讼和特殊刑事诉讼并存的。
评价知识点
立法体制和指导思想立法阶段; 法律体系; 立法特点; 《暂行新刑律》;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行政法的制定; 公务员制度; 土地法; 劳动法; 《中华民国宪法》; 民事特别法; 刑法; 刑事特别法; 一般司法机关; 特殊刑事法院; 行政法院; 恢复监理军法司法法院领事审判权的民事诉讼是采取不干预主义原则的刑事诉讼和特殊刑事诉讼并存。
审查要求
一.南京国民政府立法体制和指导思想
知识记:指导立法体制思想。
二.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阶段
知识记:初创期; 保养时期; 瓦解时期。
三.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
知识:语法; 判例和解释。
四.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特点
知识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特征。
五. 《中华民国民法》
理解: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基本内容。
六. 《中华民国宪法》
理解: 《中华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
七.南京国民政府行政法
1 .知识记:行政法的制定。
2 .理解:公务员制度。
八.南京国民政府民法
1 .知识记民商合一体例的确定; 民事特别法。
2 .理解: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九.南京国民政府刑法
知识记:刑法典; 刑事特别法。
十.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
知识记:一般司法机关; 特殊刑事法院; 行政法院; 监理军法司法法院。
十一.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
知识记:恢复领事审判权的民事诉讼是采取不干预主义原则的刑事诉讼和特殊刑事诉讼并存。
第十七章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 1927—— )
1949)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了解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法制的主要内容;掌握人民毛主政权宪法性文件、土地立法及婚姻立法;把握人民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制定;基本内容;历史意义。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边区政府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为保证完成基本任务而设计的各项制度。
三、《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制定;基本内容。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基本内容。
五、《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规定了华北人民政府的基本任务;规定了各项基本方针和政策;规定了新解放区和新解放城市的政策。
第二节人民民主政权的民商事法制
一、土地立法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法;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
二、债权立法
基本规定。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立法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第三节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法制与劳动法
一、刑事法制
制定;基本内容。
二、劳动法
制定;基本内容。
第四节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体制
司法体制;主要任务;特点。
二、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关;特殊司法机关。
三、诉讼与审判制度
诉讼与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起诉;人民调解制度;审判制度。
四、解放区新司法原则的确立
《关于废除国民党的 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的发布及实施。
考核知识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基本内容与历史意义;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的基本情况;《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制定、基本内容;《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基本情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法;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继承的基本原则;刑事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体制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的有关内容;诉讼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起诉的有关规定;人民调解制度;审判制度的有关规定;解放区新司法原则的确立。
考核要求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领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基本内容及历史意义。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1.识记:“三三制”原则
2.领会: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所制定的边区政府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以及为保证完成基本任务而设计的各项制度。
三、《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领会:《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制定与基本内容。
四、《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领会:《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基本内容。
五、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
领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的基本内容。
六、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法
领会: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法的基本内容。
七、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
1.识记:《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2.领会:《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本内容。
八、婚姻家庭与继承立法
识记:婚姻家庭与继承立法的基本原则。
九、刑事法规
识记:制定的基本情况、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罚、主要罪名。
十、劳动法规
识记:劳动法规的基本内容。
十一、司法体制
识记:司法体制的特点。
十二、司法机关
识记:特殊司法机关。
十三、诉讼与审判制度
1.识记:诉讼与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2.领会:人民调解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
十四、解放区新司法原则的确立
识记:《关于废除国民党的 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的发布及实施。
以上“中国法制史自考大纲下载_江西自考2023年4月00223教材大纲”由自考教育网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发布的统考课考试大纲及教材整理,以供江西自考生们参考。如中国法制史大纲调整,以江西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更多相关内容可关注“江西自考大纲”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