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河北省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各地区的考试毕业工作正在进行中,河北省以前因抗疫形势停止了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现在已经恢复。 以下编者按关于恢复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的通知。 一起看看吧。
关于恢复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
毕业就业公告
鉴于我省抗疫形势趋稳,我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毕业申请。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的考生点击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 ),点击“申请毕业入口”
未注册的考生必须在“自考信息系统”注册后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并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手续和要求
(一)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时间
12月9日—12日(8:00—22:00 );
(二)审查和提交资料时间
12月9日—12日(9:00—11:30,14:00—17:00 )和12月13日(9: 00—11:30 );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6日17:00 (注册(自考信息系统)“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查询;
(四)出具、复核鉴定结果并领取证明时间
1 .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17:00;
2 .复核时间 :自毕业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 .证书领取时间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以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须知
(一)考生应当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申请毕业。 (详见《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受理。
(三)考生要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须确保本次毕业工作办理期限( 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有效,过期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开展学历核查。 学历检查失败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资料。 (详见《毕业申请相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 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考生应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和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考生不是必要的,建议不要跨地区申请。 因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处理的考生,可以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处理。
(七)考生在办理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协助检查体温、出示健康码等,同时配合(报考 )做好其他防疫工作。 对于不合作的人,严禁)报考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