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关键词(三)劳动合同:应该都是模板,随便看几眼就行?

热点时事2024-07-28 15:06:04自考大萨斯

各位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活的落幕,开启了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身份转换。在就业季来临之际,为了让同学们初入职场不迷糊,川职观察特地推出“就业关键词”系列,让你从众多影响就业与前景的要素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一项,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开好头。

就业关键词(三)劳动合同:应该都是模板,随便看几眼就行?

整个就业季,职职也会一直陪伴着同学们,并且推出数据分析、政策解读、热点追踪等系列内容,关注川职观察,陪你“职”上青云。

在收到心仪公司的offer后,很多同学肯定是兴奋的,但这只是进入职场的第一步,后续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尤为关键的重要一环。初入职场,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放在心上,不要用随意的心态对待,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时,一定要勇于开口,敢于质疑。

劳动合同需要涉及哪些内容?签订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隐形漏洞,用文字游戏钻法律空子?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吧。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温馨提示

●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报酬直接填写金额够不够明确?

劳动报酬仅仅明确金额,会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订立劳动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劳动报酬金额,还需要明确具体适用标准、计件、不定时、综合等何种工时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工时不包含加班、绩效、津贴等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中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吗?

注意,劳动法规定最长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因此劳动合同中不能随意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合同中的用工时长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同学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如果有发现不明确或不合法的情况,一定要提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川职观察综合整理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平台,转载请注明来源。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告知我们更正或删除。

? 编辑:梁杰

往期求职关键词

△就业关键词(一)行业:比岗位和薪资还重要?

△就业关键词(二)地域:毕业后工作地首选大城市?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