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很多地方的大改革

新闻数据2024-03-07 13:50:30自考教育网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真正建立“能降能升”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重要步伐。 近日,浙江、安徽、云南等省市相继发布最新电价调整通知。 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安徽省将从12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高峰电价; 云南省紧急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机制的意见!

欢迎很多地方的大改革

浙江省发改委将于10月15日起,近期发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分时电价政策,并于2021年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 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浙江省实施的销售电价政策,对大型工业、一般工商业、居民用电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大型工业必须执行,一般工商业、居民等可以选择执行。 其中,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分为尖峰、高峰、低谷三类,共有6个。时间区间,其中尖峰2小时、高峰10小时、低谷12小时; 高峰时段分为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两个区间为时间,其中高峰时段为14小时,低谷时段为10小时(高峰时段为8:00-22:00,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为8:00 )。 考虑浙江省系统峰谷差率较大和大工业电价用户峰谷用电量比例等因素,分别降低提高大工业高峰用电负荷为5.6 %/kwh、6.38 %/kwh,降低谷电价。

此次调整后,对企业用电成本有何影响?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原则上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对全社会用电成本影响较小。 具体来说,峰、谷电价价差合理拉大,高峰、高峰时段电价上涨,谷电价下行,各大工业电力企业将形成差异化影响。 错峰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企业用电成本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较多,调节能力不足企业用电成本增加,但企业通过储能设施和太阳能发电、提高能效、用电行为优化等方式

从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安徽省将对全省工商业用户实行季节性高峰电价和按需求补偿电价政策,试行两年。 同时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高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标准。

据介绍,此次试点的季节性高峰电价是指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根据中央电视台每晚天气预报公布的合肥温度),全省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

图为工商业用电高峰谷时段划分表,高峰时段为9:00~12:00、17:00~22:00、8小时; 平段为8:00~9:00、12:00~17:00、22:00~23:00、7小时; 山谷的时间段是23:00~第二天的8:00,时间是9小时。 针对在供电不足、可再生能源消耗困难的情况下,主动参与需求并积极降低(增加)用电的电力用户,安徽省电力公司按照规定的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标准对用户进行价格补偿,包括响应补偿价和容量补偿价两种。 此外,高峰电价收入将专门用于用户对参与电力需求的价格补偿,并按年滚动使用。

征求云南省应急分时电价机制意见云南省发改委印发《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分时电价机制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实施峰谷电价的范围为所有大型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量在100kva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分为以下几类。 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 平时的时间段是7:00-9:00、12:00-18:00; 山谷的时间段是00:00-7:00,23:00-24:00。 关于分时电价比例,《意见稿》表示,电价峰谷价差维持现行1.5:1:0.5。 其中,非市场化电量基于目录中的丰枯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上涨50%,低谷时段下跌50%。 市场交易电量以当月电能交易价格为准,高峰时段电价上涨50%,低谷时段电价下跌50%。 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通知》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实施分时电价政策。 来源:浙江发改委、云南发改委、安徽发改委、钢铁老板钢小妹:关注钢铁老板,多给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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